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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求职投简历,竟有这种陷阱?

发布日期:2025-11-24 13:47点击次数:53

在信息网络快速发展的背景下,公民个人信息成为不法分子牟取非法利益的目标,由此滋生的电信诈骗等犯罪严重侵害群众财产安全。今天这起案例中,被告人通过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非法获取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,导致多名求职者被骗,人民法院依法予以严惩。

基本案情

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期间,甘某雇佣他人在招聘平台上发布高薪兼职等职位,在获取、汇总应聘者个人信息后出售给上家。经统计,甘某共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共计7000余条,从中非法获利4.5万元。经查证,部分求职者的个人信息被出售后遭受诈骗,其中郑某被诈骗4万余元、黎某被诈骗3万余元、吴某被诈骗1万余元。

裁判结果

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: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甘某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十万元,追缴非法所得4.5万元。

甘某不服,提起上诉。

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法官说法

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廖秋平

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,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相结合,从而识别特定人员身份或者反映特定人员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。信息时代,姓名、身份号码、家庭住址、手机号、银行账户、出行记录、社交媒体账号等都能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相结合,关联到特定人员,所以都属于公民个人信息;一旦泄露,极可能沦为电信诈骗等犯罪分子的“猎物”。

法官提醒,网络上各类招聘信息真假难辨、良莠不齐,广大求职者在应聘时要提高警惕、擦亮双眼,尽量通过招聘企业官方平台或正规求职平台进行求职应聘,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。

法条链接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
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,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来源: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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